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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确定租赁土地使用年限时,应该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。对于从一级市场上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期限的认定,应以承租方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,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可以超过二十年,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年期;对于从二级市场上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期限的认定,应首先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,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,租赁期不得超过二十年。对于超过的部分,应该在评估报告中进行披露。


发布时间:2024-11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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